被征收人|唐山两地发布征地公告!( 四 )


2、工业用房或利用企业用房作商业用途的,按生产经营用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40元计算,一次性补偿6个月。
3、利用场地作生产经营可按以下方法计算:(场地面积-建筑物、附属物占地面积)×场地有效经营面积率(40%~75%)×补偿标准(工业40元/平方米/月)×35%×6个月。
(三)搬迁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发放办法
搬迁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由被征收人与承租人协商,凭协商一致的协议领取。
五、普通装饰装修不予补偿;超出普通装饰装修标准的部分及附属房屋、附属物,另行评估作价,给予货币补偿。
六、选择按比例置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安置方式的,安置用房为完全产权。
七、按比例置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方式补偿安置的,原“两证”齐全的,应置换标准面积部分免交契税。办理不动产证另需缴纳的税、费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新建安置用房首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由被征收人按照市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交纳。
九、征收有纠纷的房屋,由征收人将房地产有关事宜作证据采集,按照补偿方案计算补偿费,将补偿费提存,先行征收,待纠纷解决后发放。
被征收人|唐山两地发布征地公告!

芦台经济开发区
征收范围:位于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总公司五社区的土地(北至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东至卢克姆(唐山)家具有限公司;南至海昌路;西至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征收面积:3.1333公顷
开发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被征收人|唐山两地发布征地公告!

【 被征收人|唐山两地发布征地公告!】征收范围: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总公司三社区的土地(北至荣成路;东至康宏益发(唐山)木制品有限公司;南至沟;西至沟)
征收面积:0.6075公顷
开发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被征收人|唐山两地发布征地公告!

来源:路南区人民政府 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编审: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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