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城乡规划原理复习题12( 三 )


234.《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按主体功能划分为: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的区域、提供农产品的区域和提供生态产品的区域 。
235.根据《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 , 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 , 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
236.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1)居住人口20000人应按照十分钟生活圈要求进行规划;
(2)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一般由城市干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 。
(3)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一般由城干路、支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
(4)五分钟生活圏:居住区一般由支路及以上级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
(5)居住街坊:由支路等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围合的住宅用地 。
237.在对城市人口规模进行预测的基础上 , 按照国家的《城市用地分类与城市规划用地标准》(GBJ137-90):确定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的指标 , 就可以计算出城市的用地规模:城市的用地规模—预测的城市人口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标准 。 在计算城市用地规模时 , 用地计算范围应当与人口计算范围相一致 。
238.城市规划常用的分析方法分别是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空间模型分析方法 。
239.财政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 , 在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与各方面发生的经济关系 。 这种分配关系与一般的经济活动所体现的关系不同 , 它是以社会和国家为主体 , 凭借政治、行政权力而进行的一种强制性分配 , 是一种行政行为 。
240.城市规划实施的法律机制体现为:(1)通过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来为城市规划行政行为授权和提供实体性、程序性依据 。 (2)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为了促使城市规划有效、合理地实施 ,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 可以依法对城市规划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诉讼 。 司法程序是城市规划实施中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利益的最后保障 。 (3)法律机制也是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的执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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