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八 )


3.5.4 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
3.5.5 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
3.5.6 配合安全监督生产部门,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
3.5.7 落实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
3.6 公司应组建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职业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事故分析报告 。
3.7 对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部门,公司要根据公司有关制度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向全公司通报 。
3.8 本公司安全生产部应建立职业危害事故记录,事故调查的报告有关资料要存档保存 。
4. 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
九、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并在紧急事故发生时能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
3. 职责
3.1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3.1.1 组织制定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3.1.2 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 。
3.1.3 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
3.2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3.2.1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
3.2.2 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
3.2.3 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
3.2.4 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
3.3 总指挥:
3.3.1 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
3.3.2 负责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 。
3.4 副总指挥:
3.4.1 协助总指挥,若总指挥不在公司,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
3.4.2 负责组织、协调紧急情况下抢险指挥工作 。
3.5 指挥部成员的工作:
3.5.1 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
3.5.2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协调和沟通,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 。
3.5.3 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 。
3.5.4 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
3.6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6.1 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
3.6.2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
4. 内容与要求
4.1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加强工作现场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灾、报告、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
4.2 建立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小组,根据《重大危险因素及其控制清单》、《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清单》所列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因素,对可能产生紧急情况的环境和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
4.3 公司级应急预案由本公司安监部门组织制定,并报公司主管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本公司安监部门应督促、指导公司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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