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 将工程分为: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这几个层次 。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一般划分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 。 在室外工程中可划分为:室外建筑环境与室外安装两个分部工程 。 当然根据工程实际, 特别是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 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 这样有利于正确评价建筑工程质量, 有利于进行验收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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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同时废止 。 新标准中第5.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 相对于旧版标准,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增加符合条件时, 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 2 、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 3 、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增加铝合金结构、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子分部工程 。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 6 、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 7 、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 8 、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 。 9 、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 应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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