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买完房钱交完了、新产权证也办好了,我就是住不进去,怎么办呢?

王先生为了结婚,通过中介公司和卖家李先生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一套装修好的二手房。后期的手续都办理得挺顺利的,新的房产证也已经办理下来。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兴冲冲地和卖家李先生、中介公司的业务员来办理交房事宜,当他来到房子里准备收房时,问题出现了,住在房子里的人告诉王先生,这个房子不能交给王先生,她享有居住的权利。【 居住权|买完房钱交完了、新产权证也办好了,我就是住不进去,怎么办呢?】
居住权|买完房钱交完了、新产权证也办好了,我就是住不进去,怎么办呢?

买了房子,钱也交了,户也过了,产权证也办理下来了,房子却收不了,这可急坏了买家王先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住在房子里的人是卖家李先生70多岁年迈的老母亲林女士。据林女士说,这套房子原来的产权人是她老公,2021年5月份她老公生病去世了,在她老公去世前老两口商量好了,把这套房子以赠予的方式过户给自己儿子李先生。林女士的老公担心自己走了以后,儿子不孝顺,在房子产权过户给儿子前,把这套房子的居住权设立给了自己的老婆林女士,居住权的期限是直到林女士去世为止。果然林女士老公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儿子李先生在自己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偷偷地卖给王先生,所以才有了这一幕的发生。买卖双方协商未果,一怒之下买家王先生将卖家李先生告上了法庭,现在也只能等法院的最终判决了。即使打官司,只要林女士不搬走,她就可以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面直到自己去世为止。能不能追究卖家李先生的责任,主要是看合同中是否有对“居住权”事项的约定,对买家王先生有利的是在签合同时买家李先生隐瞒了这房子已经设立居住权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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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居住权”是什么,对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能否正常买卖呢?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颁布生效,房屋“居住权”正式生效第十四章:居住权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限制性规定及例外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设立居住权的法律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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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二手房时怎样才能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呢?在和卖家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确认“居住权”这件事一、房屋如果没有设立居住权那就让卖家签署一份【房屋未设立居住权声明】二、房屋已经设立居住权1: 要在合同中约定卖家要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取消该房屋的居住权,并且约定在约定时间内未取消居住权的违约责任。2:让卖家出示一份享有该房屋居住权的权利人签署的【放弃居住权声明书】你碰到的二手房买卖还有哪些坑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想学习更多的房产知识,记得关注我“地产班主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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