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农村有房子的朋友要留意:农业农村部确定,未来统一“这样”处理( 二 )


此外 , 有个别网友提出的宅基地不够情况 , 跟城市里“住有所居”定调类似 , 农业农村部也做了统一回应 , 在新土地法中 , 对土地法制度进行了完善 , 增加了宅基地“户有所居”的规定 , 开专章对宅基地使用保障、申请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 所以 , 对于宅基地面积不够、家庭因成员增加分户等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人来说 , 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利好消息 。

不过 , 在提高农村宅基地和住房使用效率的同时 , 也会坚决打击违法侵占耕地的行为:


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 , 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 分类分步处置存量问题 。
现在城市房价高 , 一些在外打工人不得回流农村 , 他们手头有些钱 , 想盖超出了应有宅地标准的房子 , 这种情况肯定不行的 , 还有 , 不履行合法手续或者审批不通过的直接在耕地上建房 , 这是受到坚决遏制的 。 而且 , 还有一些城市人希望在农村买地、建房 , 从新修订的土地法看 , 目前仍旧没有放开这个口子 , 所以 , 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 , 农村的房子卖给城里人是不能过户、不能受到法律保障的 , 这一点我们要清楚 。
但未来会不会放开谁也不知道 , 正如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代表曾建议 , 中国楼房越建越高 , 其实并不利于身心健康 , 应允许有条件放开 , 让城市人到农村买地买房 。 可见 , 一部分还是支持放开农村房屋交易市场的 , 既有利于城里人 , 又对农民经济条件带来改善 。

总而言之 , 随着国家对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 农民又多了一个收益的渠道 , 如果在农村有合法宅基地和房屋 , 应积极配合办理好相关确权和发证手续 。 从长期来看 , 随着城乡融合发展 , 农村将一天比一天好 , 在农村拥有房子 , 也不失为高房价下的一种生活后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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