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邯郸一楼盘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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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城”缘何不理想?
日前 , 邯郸市民姬先生拨打邯报融媒体新闻热线反映 , 2017年6月 , 他在永年区理想城贷款买的房子 , 购房协议显示交房日期为2018年10月 , 结果一直拖到现在 。 不但如此 , 开发商嘉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突然说交房必须补交1000元/每平方米 。
据姬先生讲 , 他们这一批大概有6栋楼的业主等待2018年10月份准时交房 , 业主买房时间也从2015年至2017年之间不等 。 本来开发商逾期交房已经将近4年 , 但就在今年6月11日 , 嘉海公司工作人员又联系部分业主代表 , 要求到售楼部就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 , 协商内容:1、理想城·源著小区正在收尾阶段 , 计划本月底即2022年6月底完成交付 。 2、因各项成本增加 , 要求每位业主在原有购房款基础上缴纳1000元—1100元/每平方米 , 来弥补开发商的损失 , 否则房产不予以交付 。
在2016年购买该小区商品房的业主杨先生也对记者说:“我们现在大概有2000名左右的业主 , 大家对开发商这种严重违反购房协议、坐地起价的行为非常愤慨 , 不能接受 。 ”
记者拨打了嘉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曹经理电话 , 曹经理表示:确实有加价的事 , 从2014年到现在 , 交房日期因为各种不可抗力因素 , 包括原材料涨价、工人费用涨价等 , 之后又因为疫情原因一拖再拖 , 不得不考虑多年后造成的差异损失补偿 。 之后 , 曹经理称事务繁忙 , 匆忙挂断了电话 。
针对姬先生等业主在购买商品房中遇到的纠纷问题 , 记者联系了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 , 该所陈律师表示 , 首先 , 如果姬先生掌握的这份《理想城·源著·认购协议书》中 , 有确切的购房价格、面积、楼号、单元、室号 , 以及确切的交付时间等字样 , 并加盖开发商合同专用章及双方签字 ,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就可以认定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 。 其次 , 合同中如果没有特别标注 , 如交房逾期、调整价格等相关约定的话 , 根据《民法典》规定 , 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 双方应该诚实诚信地履行义务 , 由于交房日期是在2018年10月 , 并不存在不可抗力因素 , 如疫情原因拖延 。 所以除此之外造成逾期交房的诸多原因 , 应由开发商负担 , 虽然考虑到开发商在运营当中也会涉及到各种贷款难、批复慢等因素 , 但时隔多年到现在提价是不合适的 。
最后陈律师说 , 关于纠纷问题的解决方案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 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这次纠纷可交由法院酌情进行协调解决 , 既然逾期交房已成事实 , 法院会以尽快交房为目的 , 充分考虑双方合理诉求进行调解 , 这样业主权益就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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