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南阳公积金缴存设置“弹性制”不能按季度或者连续半年缴存的单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成都|南阳公积金缴存设置“弹性制”不能按季度或者连续半年缴存的单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直播南阳讯(记者 曹蕊)12月26日 ,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 我市住房公积金又出新政策 。 今后 , 不能按季度或者连续半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企业) , 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
记者了解到 , 在实际工作中 , 个别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企业)由于生产特点、经营性质等的特殊性 , 造成资金不能均衡回收 , 导致缴存单位(企业)不能按月或者按季度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 从而影响该类缴存职工无法及时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取 。 为优化提升服务 , 解决此类问题 , 经研究决定 , 不能按季度或者连续半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企业)可持有关资料 , 向属地管理部提出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 经审批后 , 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
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企业)人员持单位(企业)缓缴批准手续复印件 , 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 , 全市各管理部不允许拒办;单位(企业)缓缴批准手续复印件需上传至电子影像档案 , 并纳入纸质业务档案管理 。
【成都|南阳公积金缴存设置“弹性制”不能按季度或者连续半年缴存的单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 , 在缓缴期内 , 借款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 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必须在6个月(含)以上 , 并应按照本人的实际缴存时间予以计算 。
编辑:齐 杰
审核:李 萍
终审:柏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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