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我市公积金中心与南京公积金中心签署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协议

住房公积金|我市公积金中心与南京公积金中心签署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协议


12月16日,我市公积金中心与南京公积金中心共同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签约仪式,签署了《宁马两地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合作协议》。标志着宁马两地住房公积金开启深度合作,在推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住房公积金领域进程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江苏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南京公积金中心、马鞍山市公积金中心相关领导参加了签约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以及《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提出的“公共服务便利共享”中关于住房公积金领域发展的一系列相关指导意见,我市公积金中心与南京公积金中心前期经过深入调研和交流,就逐步扩大宁马两地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合作领域达成共识。双方商议由马鞍山市公积金中心为南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在马鞍山市主城区购房提供异地公积金贷款。两地中心合作为毗邻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安居提供政策支持和业务服务,全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下一步,我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南京中心的跨区域协作,推进信息交换共享、联动治理核查和两地互认互贷等机制,推动两地公积金一体化更高质量发展。

【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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