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上海女子住了22年的房 卖房时发现比房产证上少20平

交易|上海女子住了22年的房 卖房时发现比房产证上少2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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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上海女子住了22年的房 卖房时发现比房产证上少20平

直到卖房交易那一刻 ,
上海市民计女士才发现 ,
对于自己居住了22年的
一套复式户型房子的面积 ,
房地产交易中心系统里的数据
竟然比房产证上登记的 ,
“缩水”了整整20个平方米!
遇到这般离奇情节的 ,
竟然还不止一户人家 。
网签发现少了20平
计女士家住徐汇区天等路258弄阳光绿园 。 今年3月 , 挂牌售房一段时间后 , 她等来了一位有意向的买家 。 房屋总价是1230万元 。 双方随后签订了定金合同 , 计女士收取了对方定金100万元 。
按照约定的网签时间 , 今年10月10日 , 双方走进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 令人意外的一幕发生了: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显示 ,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62.02平方米 。
【交易|上海女子住了22年的房 卖房时发现比房产证上少20平】阳光绿园小区采访对象供图
但计女士手中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明明白白注明 , 她家的建筑面积为182.02平方米 。
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 建筑面积182.02
计女士对记者说 , 工作人员曾表示 , 系统中的数据不能更改 , 如果她和买家继续交易 , 将只能以“162.02平方米”这一面积交易 , 新证也只能标注为162.02 。 计女士无法接受 。
其一 , 房产证是购房者财产拥有的证明 , 具有法律效应 , 是不可侵犯的 , 让她“自裁”20平方米于理不合;
其二 , 房屋销售买卖 , 一般以参考单价和面积相乘 , 得出总价 , 面积无故减少会给交易双方造成干扰;
其三 , 两个数字出现偏差 , 相关部门不担责 , 却让市民单方面承担由此衍生的风险 , 说不过去 。
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显示 ,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62.02平方米
22年只知是182平
对于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系统中突然出现的“162.02”这个面积数 , 计女士至今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 她说:“所有文件材料中写的都是182.02平方米 , 22年来 , 我都是按照182.02平方米缴纳物业费及维修基金的 。 ”
记者仔细翻阅了计女士提供的相关材料 。
记者看到 , 计女士这套位于天等路258弄的房产 , 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上 , “房屋状况”的“建筑面积”一栏 , 的确标注的是182.02 。 这本产证的发证日期是2002年4月4日 。 “我家于1998年一手买进该房时 , 是期房;正式交房是1999年 。 当时办的产证上 , 只登记了我丈夫(王某某)一个人的名字 。 2002年的时候换了产证 , 加了我的名字 , 现权利人共2人 。 之前的产证上的面积也是182.02 。 ”
与先后两份产证对应的是 , 1999年8月17日和2002年4月15日的两份“契税完税证”发票上 , 均备注着购入面积182.02平方米 。 该发票有徐汇区财政局盖章 。
又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信息(核准日期为2002年4月4日) , 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也是182.02 。
141平方是暂测数据
在计女士提供的材料中 , 只有一个数据与182.02不统一 。 但这是允许出现的一个“偏差数据” 。
记者翻阅计女士一家在1998年与开发商签署的《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看到 , “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41.46平方米 , 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135.37平方米 , 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6.09平方米” 。 计女士表示 , 实际上 , 141.46并不是一个最终准确数字 。 合同中写到 , “房屋交付时 , 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 , 并约定了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的处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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