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还建房占用商品房购买资格吗?权威解答来了

“我名下有一套婚内商品房,还有一套办了证的还建房,还能购买商品房吗?”
“名下有两套住房,还能接受父母赠予的一套房子吗?”......
近日,多位市民
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
咨询购房政策的相关问题
市房管局作出了详细解答
本市|还建房占用商品房购买资格吗?权威解答来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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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建房是否占用购房资格?
这样判断
近日,市民王女士反映,其名下有一套是位于汉阳区的二手房,是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现已离婚。还有一套武昌的还建房,是今年年初办的房产证,为个人独立财产,想咨询现在是否还能在限购区域购买新的商品房。
对此,市房管局回复称,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16)159号文)及相关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购范围购买首套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协议离婚的,按购房资格申请人名下已登记、已预签约、已网签和已备案的住房套数予以核查。鉴于王女士为非本市户籍,现名下在本市已拥有了二套住房,因此,不具备在本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资格。
据市房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还建房不论是否办证,只要在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中能够查询到,就会占用个人的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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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予不受限购政策影响近日,市民芦女士留言称,她是武汉市户口,名下在限购区域内目前有两套房,父母现在想将限购区域内的一套房屋赠予给她,想知道是否受到现行限购政策的影响。
对此,市房管局回复称,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16)159号文)及相关文件精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上述区域向其出售住房。配偶、父母与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之间赠予的不纳入限购范围。因此,芦女士经父母赠予取得房屋的,不受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影响。
【 本市|还建房占用商品房购买资格吗?权威解答来了】长江日报出品 采写:采访人员刘海锋 编辑:曹欣怡 校对:刘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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