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对于长租公寓卷钱“跑路”沈阳要出重拳了( 三 )


北京、南京对长租公寓监管政策相继出台执行
在2021年2月份,北京史上最严长租公寓新政落地,限制租赁企业“资金池”,严禁“长收短付”,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该项政策在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刚刚过去5个月后,南京最新长租公寓监管规定也来了,房屋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并通过监管账户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还押金。 住房租赁企业依合同约定收取承租人押金并实施监管的,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和合同信息核实押金缴存情况,如缴存不到位的,从企业一般结算账户划转补足。同时鼓励住房租赁企业自愿缴存风险保证金。监管银行应依约履责,若因违规操作导致资金损失的,应依约承担责任。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沈阳|对于长租公寓卷钱“跑路”沈阳要出重拳了】专家表示,北京、南京本次的政策措施明确断绝了高风险的经营模式。没有资金池,没有租期错配,就不再有暴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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