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启动四级响应!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收紧,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原先0.8倍

住房公积金|启动四级响应!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收紧,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原先0.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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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 ,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启动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 , 提出近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持续超过95%以上 , 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已严重不足 , 决定实施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措施 , 自7月31日起执行 。
具体措施包括: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并公积金(2017)15号)计算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的0.8倍 。
【住房公积金|启动四级响应!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收紧,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原先0.8倍】二、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 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40% 。
三、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的 , 若因购买该套住房有过提取公积金记录的 , 在其根据本通知核定的最高可贷额度中扣除相应的提取金额 。
四、本通知自7月31日起执行 。 职工属以下情形 , 可按原政策执行: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 已于7月31日(含)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完成签署的购房合同的签约时间为准) , 并在9月30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
(二)购买存量房 , 户于7月31日(含)前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 并在9月30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
五、本通知由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 铁路分中心参照本通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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