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策|姚策名下的房产做为婚前财产,是养母有继承权还是生母有继承权?

【姚策|姚策名下的房产做为婚前财产,是养母有继承权还是生母有继承权?】姚策|姚策名下的房产做为婚前财产,是养母有继承权还是生母有继承权?


姚策名下的房产 , 不属于他 , 属于许敏 。 所以不是遗产 , 谁都没有继承权 。
许敏买房 , 付款 , 自住 。 因为姚策不愿意在老房子结婚 , 所以许敏把老房子卖了 , 用卖房子的钱装修 , 买家具 , 买家电 , 给姚策还信用卡 , 请婚庆公司给姚策办婚礼 。
房子交付后 , 是一家三代人共同居住的 。 姚策确诊肝癌后 , 以自己需要照顾 , 许敏夫妇工作没有时间为由 , 让许敏夫妇搬出去租房子 , 把熊磊父母的小姨子迎进来 。
试问:哪个父母这么做:自己原来有一套房 , 现在新买一套房给子女 , 把自己正在住的房卖了给子女的房装修 , 家具家电齐全 , 办婚礼 , 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 , 一边付租金 , 一边给子女还房贷?
事实上 , 这个房产就是许敏夫妇给自己和姥姥买的(姥姥出首付) , 是用来自住的 , 不是买给姚策的婚房 。 只是挂名姚策 。 不是姚策的遗产 。
而且挂名姚策 , 是存在重大误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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