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购并举!深圳收超过3个月租金将被监管,杭州共有产权房限售10年

深圳|租购并举!深圳收超过3个月租金将被监管,杭州共有产权房限售10年


深圳市福田区的住宅。张慧敏摄
本报采访人员张慧敏李未来深圳报道
近年来,各城市都在围绕“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开展相关住房工作。
7月21日,深圳市发文表示,租赁企业在单个租金支付周期内收取的租金超过3个月租金数额,或者收取的押金超过1个月租金数额的,会被监管。有专家表示,租赁企业一般都不希望自己的资金被监管,所以,如何确保相关资金全部上传到监管账户?这是一个有难度的问题。
在深圳发文当日,杭州市发布征求意见稿,表示要增加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市共有产权房的限售时间是10年。有观点认为,杭州本次共有产权房的本质是锁死流动性,杜绝短期获利的可能性,对投资客进行精准打击。
收超3个月租金会被监管
7月21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操作指南》(下称《操作指南》)的通知。
《操作指南》包括专户开立、专户使用范围、专户备案、住房租赁信息获取和反馈、专户入账资金识别、租金押金监管、租金押金释放、其他资金释放、线下收取租赁资金存入、住房租赁企业异议处理、资金监管解除、专户变更十二项。另外,《操作指南》还在文末附上了“深圳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华夏时报》采访人员表示,《操作指南》是对此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深建规(2021)6号的贯彻〕。
《操作指南》显示,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向实施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商业银行(下称“监管银行”)申请新开立住房租赁资金专用账户,专户用于收取承租人缴纳的租金及押金,也可以用于收取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监管银行应当在收到市租赁平台推送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对专户入账资金进行识别,区分租金、押金及其他资金的数额。
另外,企业在单个租金支付周期内收取的租金超过3个月租金数额,或者收取的押金超过1个月租金数额的,监管银行会对超过部分的资金进行监管,或者由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相应的银行保函进行担保。
住房租赁企业在与承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前,应当向承租人书面告知《通知》有关资金监管、银行保函等规定,以及押金、租金预付风险等,并由承租人签字确认。
李宇嘉表示,这样会让承租人知道这个资金是受到保障的,承租人可以放心地将超过3个月的租金或者超过一个月的押金交给出租企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华夏时报》采访人员表示,租赁住房的资金监管是大趋势,是从防范资金风险和规范长租公寓企业运作的角度出发的。此类监管政策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指导租赁企业健康发展。另外,从全国来看,《操作指南》算是比较细化的政策内容,从开户到租金的监管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
不过,李宇嘉也指出,《操作指南》能否实施下去,有几个严格的条件。首先是需要租赁企业进行备案,但是目前大多数租赁企业都还没有进行备案;其次,监管银行依据租赁平台上企业备案的租赁合同、房源信息等来开展资金监管工作,这意味着银行与租赁平台需要有密切的配合和信息共享,这有一定的难度;另外,租赁企业需要将超出标准的资金存入监管银行,而租赁企业一般都不希望自己的资金被监管,所以,如何确保相关资金全部上传到监管账户?这是一个有难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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