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高层“停建”?2021年起,住房迎来“新标准”,两类房子或吃香了( 二 )
国家层面确实已经意识到了我国高楼大厦泛滥以及未来高层建筑可能带来的隐患等情况,也有意出台政策对各地建设高层建筑进行适当控制。事实上,从2020年开始,国家就连发了两道“住宅新标准”,来约束各大城市高层的建设:
第一:2020年4月27日,住建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业内专家称此之“限高令”,其中对于“超高层地标建筑”提出了四点明确规定:1、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应进行专业论证及层层严格审查;2、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同样需要论证、审查;3、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4、中小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住宅要以多层为主。
2021年3月29日,住建部又发布文件对“限制县城居住建筑高度”进行意见征求。该“征求意见稿”对于未来县城的居住建筑高度进行了三点规定:1、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2、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加强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3、县城居住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通过上述新规,我们不难发现,很多人所谓的未来“高层停建”实际上是错误地理解。真实情况是,未来各地会在“超高层地标建筑”的规范下,进一步缩减建设高层的规模。尤其是500米以上的建筑,再建设的可能性极低。除此之外,对于较为发达的一二线城市,实际上还是可以继续建设10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的。只是需要充分论证和集中布局。换言之,国家并没有要求一二线城市彻底“停建”高层建筑。国家要求停建高层的是县城,新规要求“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实际上就是禁止县城再建高层居住建筑。综上所述,概括性地说未来“高层停建”,实际上是不够全面的——县城会停建高层,但经济发达的一二三线城市,还是可以继续建3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的。
第二:2021年起,全国各地也开始越来住房“新标准”。2020年7月底以来,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等地都相继发布了《住宅设计规范》,宣布住房迎来“新标准”,且这一标准将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明确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当楼层达到十二层甚至更高时,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楼层达到二十五层及以上,同时单台电梯服务户数大于90户时,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宜少于3台。设置电梯的住宅,每居住单元至少应设置1部能直达户门层的无障碍电梯。
2021年起,住房“新标准”下,两类房子或吃香。换言之,这两类房子或再次升值。
2021年起,高层“停建”虽然仅限于县城,经济发达的一二线城市仍然可以建设高层建筑。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住房两大“新标准”下,住房市场原有的房产格局被彻底打破了——国家出台“限高令”,虽然没有彻底禁止建设高层建筑,但按照新规的要求,未来几年,各地建造高层建筑的规模将大大减少,尤其是超高层建筑获批的可能性更低。超高层住宅建筑减少,势必小高层和多层会更加受欢迎。此外,在“旧改”老房子加装电梯新规和新建住宅四层以上必须配备电梯的“新标准”下,我们同样看到了,未来电梯与房子的强关联作用。直白点说,未来房子吃不吃香,某种程度上,不仅要看高度,还要看是否配备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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