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当年,那个要价5亿元的“钉子户”,现在赢了还是输了?( 二 )


可以说 , 即便在补偿1.3亿元的阶段 , 这已经足够家庭无忧无虑生活好几辈子 。 5亿元不管在10年前还是10年后 , 都是“天价中的天价” 。 这样“漫天要价”的做法 , 90%以上的概率会导致开发商放弃拆迁补偿的念头 , 最终落得个“双输”的局面 。
前几年 , 在广州一条地铁的修建时 , 也曾遇到了一位倔强的钉子业主 , 屋主老刘说到 , 自己家庭原本依靠经营小门面和出租维持生活 。 如果自己家里的房子拆迁掉了 , 那么家庭生活就可能出现无来源的问题 , 所以老刘提出的建议是:一方面要按照标准给予补偿500-600万 , 另一方面要给自己的5个孩子安排工作 , 给自己一个门面店铺维持生活 。 但是最终可想而知 , 补偿标准距离老人的标准差的太多了 。

虽然老刘家没有搬走 , 但是地铁修建依然没有停下来 , 我们都知道 , 还有一种施工方式是“隧道式挖掘推进” , 采用盾构机的方式前进 , 地面上的建筑物不用做任何拆改 。 老刘的房子保住了 , 但是多年后老刘后悔地说道“这么多年 , 自己输了 , 事情已经发生 , 不管地下怎么挖掘 , 我们付出的没有一点回报 。 ”
其实 , 被动“不洽谈、过分要价”就相当于关闭了拆迁的大门 。 在以下3种情况中 , 业主确实可以竭力争取 , 但是凡事过犹不及 , 要保持一个“平衡度”和双方的认可点 , 这才是关键 。 例如周边的金额都在1亿元 , 但是你非要5亿元 , 结果显而易见 。
1、拆迁没有被妥善安置的 , 可以进行争取 , 因为根据国家新的拆迁条例 , 拆迁户搬迁之前需要妥善得到安置 。
2、拆迁之前没有明确的通知和规定 。 城市发展拆改是常见情况 , 但对于业主而言 , 这是很大的事情 , 不能随便推倒房子 , 所以任何一个拆迁项目都有明确的规划依据和正式文件支撑 。

3、不能单方面拆除 。 在过去我们经常见到这种情况 , 业主不同意拆迁 , 趁外出不在家的期间 , 施工方直接推倒了房屋 , 造成不得不拆的既定事实 。 但是近些年来 , 这种现象几乎没有了 。 因为这种做法本来就不合法 。
所以说 , 拆迁的本质还是补偿和双方意愿的契合点寻求 , 关键在于沟通 , “钉子户”只是披着的一层外衣 , 达到合理的补偿才是最终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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