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定了!10月8日起,武汉加强购房资格管理( 二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决策部署和住建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省住建厅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鄂建文〔2021〕31号)的有关要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规范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经研究,我局制发了《市房管局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房规〔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当前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有的开发企业向无购房资格的意向购房人销售房屋并收取认筹金(定金)而产生纠纷,意向购房人在多个项目登记造成市场虚假热度,少数从业人员诱导或协助意向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等,准确分析问题原因,科学制定政策措施。《通知》通过规范购房资格申请、认定和使用程序,推行购房资格申请全程网上办,加强对购房资格使用情况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决策部署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完善我市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特点
(一)规范购房登记,凭资格购房。意向购房人必须先取得购房资格才能在我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开发企业应先验证意向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并进行登记和公示后,才能对其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向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销售房屋的情况。
(二)“人房码”绑定,缓解供需矛盾。意向购房人每次只能在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登记,登记完成后,购房资格认定结果二维码即时锁定,开盘销售后自动解除锁定,防止意向购房人多处登记造成市场虚热,挤水分、降虚火,缓解市场供需矛盾。
(三)打击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针对从业人员、意向购房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购房资格的问题,将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从业人员和意向购房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四)规范办理程序,全程网上办。为便于企业、群众申请和使用购房资格,通过系统优化升级,将购房资格申请、认定、反馈、验证和使用等环节全程“网上办、前置办、一次办、诚信办”,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便企便民。
同时,《通知》内容与新建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新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无房家庭优先选房政策相互衔接联系,工作协调推进,有力健全完善我市商品房全过程监管体系,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和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凭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购房。明确意向购房人必须先申请购房资格并取得购房资格认定结果才能在我市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未完成购房资格认定或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失效的意向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其销售房屋,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其提供网上签约服务,有效避免意向购房人因无法取得购房资格引发房屋交易纠纷。
(二)规范购房资格申请程序及时效。将购房资格和无房家庭优先选房资格申请及认定程序进行整合。意向购房人可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网站自行申请购房资格,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经纪机构代为申请。区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48小时内以短信方式反馈申请人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境外个人的购房资格认定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购房资格认定结果60日内有效,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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