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置业|【莞漂买房史】差点与“凶宅”为邻,还好及时发现!( 二 )


但是根据公序良俗原则和忠诚义务原则 , 出卖方和中介应该把和房屋相关的、会影响到个人购房的重要信息 , 主动告知给买房者 。
也许是业主那边也重新恶补了一番法律知识 , 知道自己理亏 , 害怕上诉后会引起更大的争论 , 主动联系了吴哥 , 想要私下调解 。
既然对方已经答应退回定金 , 吴哥也不想再为这件事费神 , 毕竟房子没买成 , 还得重新找 。 最终双方以解除协议 , 归还定金告终 。



事情结束以后 , 吴哥和吴嫂缓了好一阵子后才开始重新找房源 。 经过几番研究和考察 , 2020年7月 , 两人终于在万江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家 。
此后 , 但凡有人和吴哥聊起买房 , 想到曾经的这件奇葩事吴哥还是会有点冒冷汗的感觉 。
但他也无比庆幸当时的及时止损 , 还好发现的及时 , 否则后续必定是各种麻烦的流程和手尾 。
要问起还有什么感悟 , 吴哥郑重的说 , 买二手房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子的年份、背景 , 空置的时间等等……多了解一些 , 总没有坏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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