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事件中的房产纠纷,改变了我将房产直接写给子女的打算!( 二 )

我身边还真有这样的儿媳妇 。 父母只是退休职工 , 倾其所有置换了大套的学区房 , 和儿子媳妇孙子一起生活 。 这个儿媳妇在我看来 , 原生家庭的家教就有问题 。 因为房产是公婆的名字 , 一天到晚呕气 , 板着一张脸 。 她没有工作 , 就是做微商挣点钱 , 一个不高兴 , 会想走就走 , 扔下孩子出门散心几天 , 非常地任性和缺乏责任心 。 有时还会把公婆养的花草、种的菜偷偷连根起 , 让它们枯死来泄愤 。 而且这种行为不是一次两次 。

公婆出钱出力给她带孩子 , 出家用 , 她觉得理所当然 。 连叫她吃饭 , 都要小心翼翼看她的脸色 , 生怕她说出“不想吃”“不好吃”之类的话来 。 公婆偶尔有事外出 , 媳妇就发飙 , 骂得很难听 , 反说他们贪玩 。 还说孩子反正没跟她姓 , 是帮他们家生的 。
她婆婆和我说起就掉眼泪 , 说看到孩子小 , 不能没有妈妈 。 儿子又天生性格比较懦弱 , 工作也不稳定 。 否则宁可他们离婚了 , 老人家自己带两个孩子 , 免得受儿媳妇这种气 。

我姐姐的一个老同事 , 独生儿子在婚后不久意外离世 , 连孩子都没生 。 结果公婆出钱购置的房产 , 原本就加了女方的名字 , 儿子走了以后 , 儿媳妇理所当然继承 。 本来按比例也应该还给公婆一小部分 , 但她同样不肯主动归还 , 也说公婆如果想要 , 同样得“法庭见”!公婆痛失爱子 , 心灰意冷 , 到现在都没去打官司弄清楚 , 大半辈子的积蓄也没了 , 非常地伤痛!
还有一个我自己的朋友 , 卖了老家两套房 , 才给在上海工作的儿子交了首付 。 结果儿子结婚以后 , 在媳妇的撺掇下 , 以离上班地点远 , 不方便为由 , 把房产卖了 , 重新再买了一套 。 我朋友苦笑说 , 这还能分得清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吗?都是他们小两口的了 。 以后万一有什么变故 , 同样和倾其所有出资的父母亲没啥关系 。

像“错换人生”事件中的房产纠纷 , 上到法院 , 估计一审之后还可能有二审 , 是多么劳心劳力遭罪的事情!怎样证明“我的房子是我的” , 简直就是大难题 。 一般老百姓 , 不是万般无奈 , 根本不会想上法庭刀刃相见 。

因此 , 近期我下了决心 , 即使以后孩子毕业工作了 , 考虑上班方便等原因置换房产 , 我仍然不打算用孩子的名字购买 。 如果不置换 , 那继续用我母亲的名字 , 不过户到孩子名下 。
于是 , 在中秋假期 , 经过专业朋友的指点 , 以及按照《民法典》的要求 , 就这套房产 , 让父母写了书面遗嘱和录像遗嘱 , 并请了两位有资质的见证人 , 分别书写、签字盖章 。 这个流程进行了两次 , 一次是直接遗嘱给我孩子的 , 日期写在早一天;一次是遗嘱给我的 , 日期在后 。 按规定以最后一份为准 , 这样就非常灵活机动了 。

可能有的女生家长会觉得 , 这样各种的防范防备 , 那还结什么婚 , 不嫁了?但我认为 , 未雨绸缪 , 分清产权归属 , 是为了将来过得更好 , 避免一些无谓的官司纠纷的烦扰 。
特别在我们年龄大了以后 , 已经没有这个精力去折腾 。 如果的确孩子不孝 , 那就过好自己吧!如果儿子媳妇夫妻和睦、懂事上进、敬老爱老 , 那将来什么都是他们的 。

而且我认为自家孩子培养得还不错 。 将来工作以后 , 他的工资也不会低 , 完全可以在婚前自行按揭购房或者享受优惠的购房待遇 。 是他自己的东西 , 他要加媳妇的名也好 , 万一离婚全部归媳妇孩子也好 , 他有权决定和支配 , 作为妈妈尊重他的意愿就好 。

不知道大家对我这样的打算和考虑 , 是否赞同和支持呢?特别想听听女生父母的意见 。 在经历“错换人生”的房产纠纷之后 , 你是否也在慎重考虑 ,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 , 还是直接写给子女呢?欢迎大家评论留言 , 点赞转发 。 请多多鼓励和支持哦!记得关注我 , 谢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