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名单公布!这9家机构,不得再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名单|名单公布!这9家机构,不得再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的
公 示
名单|名单公布!这9家机构,不得再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经审核,截至2021年8月30日,全市共有7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符合备案条件,9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不符合备案条件。现予以对外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不符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条件的9家经纪机构,不得再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名单如下:
名单|名单公布!这9家机构,不得再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以下是73家符合备案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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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广大群众,在进行房产交易时,要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请注意以下5点:
一、委托中介机构要合规。
二、进行交易风险要预判。
①核验房源。
②确认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等情形。
③不轻易相信口头承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使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签订合同时,仔细查看合同条款。
④核实产权证与产权人是否一致;如委托是否有相应授权委托书。
⑤务必填写合同签署日期。
【 名单|名单公布!这9家机构,不得再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三、交中介服务费要有约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由当事人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提供代办产权过户、贷款等服务的,应当由委托人自愿选择,并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约定。向经纪机构付款时,应索要发票。
四、交易资金要监管。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购买存量房,不要将购房款(含定金)直接交至中介机构。应将购房款划入监管部门专用账户,由监管机构和监管银行对交易资金共同进行监管。
五、发现问题要及时投诉举报。若有发现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进行投诉举报。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311-83221682。价格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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