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什么意思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什么意思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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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依法具有提出申诉的权利 。有些当事人在提出申诉时不冷静,可能会对有关执行机关的人员发生顶撞,只要他未抗拒执行判决、裁定的,就不能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如果是因为原判决失当或者当事人客观上确有困难,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的 , 不能对当事人定罪 , 而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判决作适当改变 。如果由于执行人员执行手续不完备 , 态度蛮横粗暴等工作错误而导致当事人抵制执行判决、裁定的,也不宜对当事人定罪 。
不执行法院判决会有什么后果 房子占有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书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有以下几种情形: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 , 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
强制执行的意思是运用国家强制力量 , 根据有关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强制执行是我国人民法院针对老赖,采用一些强制措施 , 逼迫其履行义务 , 保障权利人合法权利的手段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有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等 。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动履行 。义务人不履行的,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人民法院除了是法定的审判机关以外,还是法定的强制执行机关 , 对于生效的民事判决,如果有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是可以执行的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 , 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可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
拒执罪中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怎么办拒执罪中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 , 执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是啥意思 即是说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造成了债权人的权利无法保障,损害了债权利益,严重的会构成拒执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管辖
《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具体怎样执行?需要报案吗?当事人可以报案嘛?
理论上这个是由人民法院执行庭自行根据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决定执行,你可以向执行庭申请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是?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 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即被执行人 。
根据全国人大的立法解释,对该罪的主体进行了扩充,除被执行人之外,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人和银行、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等各类协助执行义务人 , 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另外,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 ,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以本罪处罚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多判几年
你好:你可以详细查询一下条文,只有情节严重时才构成这个罪名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起诉
申请执行人和法院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 , 由公安机关侦查,移交检察院起诉 。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 。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前是由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2015年7月22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才明确规定 , 此类案件可以刑事自诉,当事人可以去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立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 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 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 , 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第五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你说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是法院判的还是受害人要求判啊
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执行局根据实际情况,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由执行局将案卷移交公安机关 , 再由公安机关根据情况事实及证据情况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然后再由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审理后宣判 。不过,现在许多地方在实践中并没有广泛制裁这些被执行人,没有足够地应用这项权力,所以如果申请人认为被执行人已经具备了拒不执行判决罪的构成要件,可以申请或不断口头提出要求执行局依法惩治恶意规避执行者,督促其完善证据与手续,尽快转交公安机关,依法惩治之 。
失火罪中遭受重大损失的认定标准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 , 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 , 为特别重大案件 。
参考:江西省高阶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于2007年2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导致死亡3人以上;(二)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三)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四)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五)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六)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
3. 具体看一下你所在地省高院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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