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异地搬迁政策


农村房屋异地搬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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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异地搬迁政策】(一)异地搬迁对象是哪些人群
异地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自愿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具体来说,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愿意搬迁的;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符合上述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计划生育受处罚户、无房户均可以享受异地搬迁政策 。
(二)迁出地区域范围划定标准与程序
按照“先定地域范围后定人的原则,首先要合理确定本县市区的迁出地区域范围 。也就是说,你们这个县市区哪些地方属于“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以自然村、寨、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 。
1、迁出地区域划定标准
划定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②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③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
④易渍易涝湖区低洼区;
⑤属于县域内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域等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不宜开发的区域;
⑥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高于异地搬迁成本的区域;
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特别重且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户和D级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⑧县域内其他需要搬迁的区域 。
2、迁出地区域划定程序
①乡镇申报 。由乡镇依据划定标准,在认真调查摸底基础上,提出本乡镇范围内“十三五实施异地搬迁自然村落或村民小组名单,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
②复核确定 。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安排人员现场踏勘校验基础上,研究确定迁出地区域,并行文明确 。
③公示公告 。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政府门户网、乡镇在集镇及迁出地公示正式划定的“十三五实施异地搬迁的自然村落或村民小组名单 。
④上报备案 。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本县已公告的“十三五实施异地搬迁的自然村寨或村民小组名单报省扶贫办备案,成为今后审计界定对象精准的重要依据 。
3、迁出地区域划定数量
乡镇按照“应搬尽搬原则,统筹考虑省已明确到县搬迁任务数、选定区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和有搬迁意愿人口数等因素,具体划定本县“十三五实施异地搬迁的自然村落或村民小组个数,可以分批次划定 。
(三)搬迁对象确认程序
1、宣传发动;
2、贫困农户提出申请;
3、村委会初审及公示;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
5、县人民政府审批及公告;
6、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 。
每个环节都要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查,按照“谁主管、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对上报的户数和人员名册签字背书,对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将严肃追究违纪违法责任 。
在已确认为“十三五异地搬迁对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允许具备“自然分户条件的正常“分户,符合条件的整户纳入,不符合条件的整户清出;坚决消除“拆户的现象,杜绝将有赡养和抚养义务的人从老弱病残人员的家庭当中进行分离出来,作为贫困户纳入建档立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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