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什么不同?
提到“征地拆迁”,很多人都以为可以一夜暴富,但是实际上不同地区的拆迁,拆迁政策,拆迁补偿标准都是不同的。其中土地性质的不同是影响拆迁补偿标准的最大的不同。一般来说,土地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我们所说的“征地拆迁”实际上分为“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两者有什么不同。

1、不同土地性质的法律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土地征收不是想怎么征收就怎么征收,需要依照法律进行征收工作,但是不同性质的土地的征收所依据的法律是不同的。“集体土地征收”主要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最新的《土地管理法》是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由国务院于2011年1月21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征收所涉及到的审批机关不同
征收不是行政机关想征就能征,需要经过法定的征收程序。“集体土地征收”,征收集体土地会使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并不发生改变,依然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征收”因为涉及到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需要报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不能由市、县级的人民政府直接作出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因为不涉及到土地性质的转变,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直接作出决定。
【 土地|“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什么不同?】3、不同性质的土地征收补偿项目不同
不同性质的土地能够获得的征地补偿的项目也是有所不同的。对于“集体土地征收”来说,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来说,补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所以说,虽然说都是“土地征收”,都属于我们平常所说的“拆迁”,但是不同性质的土地征收所依据的法律、征收的程序、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所以说,在涉及到土地征收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对土地的性质有一个具体、准确的了解,然后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判断征收补偿是否合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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