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租|2021年城阳区公租房启动配租 共计234套房源

来源: 信网责编:光影 2021-11-03 15:25:49
信网11月3日讯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拟对以下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公开配租。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首次配租172套、二次配租62套,共计234套。明细如下:
房源名称房源情况房源位置房源数量联系人联系方式 1万豪风景二次配租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135-1号2套袁著明15966808808 2海都汇府二次配租青岛市城阳区瑞阳路550号18套陈红梅13780667986 3青特赫山二期二次配租青岛城阳区荟城路667号22套牟霞13210193902 4以琳美地二次配租青岛天宣置业有限公司2套臧红梅15953386054 5福根美林二次配租青岛市城阳区兴阳路16号8套颜秀丽13792803116 6水青花都一期二次配租青岛城阳区王沙路2号5套孙超13789888283 7龙湖锦璘原著三期首次配租青岛市城阳区华安路65套刘鹏13061328193 8万科桃花源三期二次配租青岛市城阳区民城路395号5套张震13655327251 9水青花都二期首次配租青岛城阳区王沙路2号107套孙超13789888283 合计:234套配租范围
1.本次配租面向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城阳区户籍家庭。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配租范围。
2.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3.生活无自理能力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租金标准
本次配租房源租金标准如下:
单位:元/月·平方米
项目名称市场租 金标准差别化租金标准 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 万豪风景17.800.755.348.9012.46 海都汇府17.800.755.348.9012.46 青特赫山二期17.800.755.348.9012.46 以琳美地17.800.755.348.9012.46 福根美林18.500.755.559.2512.95 水青花都一期18.000.755.409.0012.60 龙湖锦璘原著三期17.100.755.138.5511.97 万科桃花源三期18.500.755.559.2512.95 水青花都二期17.900.755.378.9512.53配租流程
本次实物配租将按申请登记、信息核查、登记家庭信息公示、计分排序、计分排序名单公示、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勿高峰期前往报名,选房顺序由打分排序顺序确定,不受报名顺序影响,请提前准备健康码,佩戴口罩,保持距离,请勿相互交谈,遵守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一)现场看房
看房时间:2021年11月06日-0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看房电话见房源情况表。
(二)申请登记
1.符合本次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和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进行登记。依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民政厅 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建住字〔2017〕11号),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还需携带退伍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按照《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青土资房规〔2017〕1号)规定,加分的证明材料如下:(1)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劳模家庭。(2)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具有青岛市城乡居民户籍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家庭。(3)家庭成员中有经区(市)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家庭成员中有多人残疾的,分值不累加,家庭成员一人有多类残疾的,以其中级别最高的计分。(4)市卫生计划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人员;市卫生计划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三级人员。(5)市医保部门认定的补充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群体(《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中有补充医疗保险或医疗救助金额的及对应的发票),家庭成员有多人享有大病救助的,分值不累加。(6)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并经市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予以优先配租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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