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武汉出台实施意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合肥|武汉出台实施意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10月27日 ,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 我市将在“十四五”期间 , 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 , 其中今明两年建设筹集6万余套(间) 。
据介绍 , 凡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 且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及符合我市人才租赁房承租条件的对象 , 均可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 。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主 , 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 , 并配套基本生活设施 。
据了解 ,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 , 将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5%评估确定 。
《意见》中提到 , 对非居住类房屋 , 取得计划或认定书后 , 比照适用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 水电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以及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意见》指出 ,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 坚持“谁投资、谁所有” , 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 。
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新供应国有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 包括有: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已进行城中村改造的产业用地 , 在汉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均可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
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参与建设 。 土地使用权人可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 。
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 , 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 , 可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
《意见》中 , 还鼓励在地铁上盖物业中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 可将闲置公租房房源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
“出台这个实施意见 , 主要是为了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 今年的项目已陆续开工 , 建成后将及时发租 。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
(来源:武汉发布 长江日报 编辑:吕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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