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气愤!男房东在客厅装摄像头,女租客沟通三个月无果:他甚至会通过摄像头观察我们的表情( 二 )


律师:房东行为已明显构成侵权
尽管刘先生的理由看似充分 , 但在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看来 , 他的行为已明显构成侵权 。
葛律师指出 , 摄像头的安装地点虽然是在客厅 , 但对于租客而言 , 客厅与卧室作为房屋的一部分 , 建筑物功能以及物理空间上存在相互依附的关系 。 即便是合租 , 租客的日常行为举止也无法彻底避开客厅空间 。 在未征得租客同意的情况下 , 房东通过摄像头对租客行为进行监控的行为 , 已侵犯了租客的隐私权 。
至于房东刘先生主张的观点 , 葛律师认为 , 房东将该房屋的部分空间租赁给第三人后 , 对该房屋的整体权利就应受到限制 , 这种限制尤其表现为 , 房东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的行为不得侵犯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
如今 , 无论房东未经许可拍摄到租客行踪的行为 , 还是其长期、高频率出现在客厅并对租客造成巨大精神压力的行为 , 都是有悖于合同目的实现 , 这种所谓的“权利”是没有合法依据的 。

在经历了长达3个月的争吵后双方谁也没能说服谁无奈之下女租客们只能提前退房引起纠纷的摄像头还挂在客厅里
来源:新民晚报 编辑 吕瑞天 施尚景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