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北京拆迁律师:两个“10%”门槛,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和报批

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对征地程序的最大修改之处就在于将以往的报批后签约调整成报批前先签约。那么签约比例达到多少才能依法报批便是这一程序中的焦点问题。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解读遇到违法征地拆迁,法律途径维权流程? 《暂行规定》第10步中对此设定了两个“10%”的门槛: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比例不得超过应当签订协议总数的10%,未签协议土地面积不得超过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的10%。 也就是说,同意并配合签约的权利人比例和面积比例都应达到90%,征地程序才能依法向省政府或者国务院报批。这中双保全措施,不尽在人数数量上保障了,老百姓的多数发声权利,同时也保证了,拥有大土地面积所有人的一个权利,使大家在补偿中有良好权益得到良好的保障。 【 签订|北京拆迁律师:两个“10%”门槛,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和报批】
签订|北京拆迁律师:两个“10%”门槛,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和报批

这里面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即必须是拟征地范围内的各类土地的权利人均参与签订补偿协议,同步推进征收程序,以往先征掉农用地,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留着以后再说的“拆分审批”做法是不合规的。所以广大农民朋友们,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发声权利和途径。 史律师提醒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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