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后一方出钱买房并登记个人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吗

神提问:婚后,男方出钱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男方一个人名下,房贷也是男方在还,如果离婚,这个房子女方能不能分?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问题。
民法典|婚后一方出钱买房并登记个人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吗

首先明确一点,夫妻之间在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如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法律不管是哪一方获得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男方在婚后在外挣,女方在家里照顾家庭,这种情况下,男方的收入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明确这个概念,在回到刚才的问题,男方出钱去买房,即使是登记在男方一个人名下,他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还贷部分,即使用的是男方的收入。
民法典|婚后一方出钱买房并登记个人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吗

根据此前的婚姻法也好,现在的《民法典》也好,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原则上平均分割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所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房子,女方照样可以分。但是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形,比如说,买房子的资金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婚后一方出钱买房并登记个人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吗】
民法典|婚后一方出钱买房并登记个人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吗

或者是夫妻之间作出特别约定,那根据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夫妻之间可以在婚前婚后婚姻存续期间和离婚的时候,对这个财产归各自所有还是共同所有作出约定,如果说夫妻之间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了这个房子到时候怎么分配,正常情况,这个是有效的协议,离婚的时候就根据双方协议确定的方式来进行分割,如果协议认定协议中约定为共同财产,那就按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协议中约定只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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