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农村有房的“恭喜”了,按户补贴,房屋“新政策”进行中( 二 )



其实户口迁到了城市的人也就意味着不再是村子里的成员了 , 也就失去了在老家的宅基地的使用权 , 因为那是村集体分给村子里的人使用的 。 也就是说 , 我们在感情上可能还属于这个村子 , 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已经不是村集体的一员了 , 自然也就没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力 。 不过《民法典》就对这一现象提出了新规 , 也就是“房地一体”或“地随房走” 。 简单的说 , 就是虽然我们在法律上不是农村户口了 , 但是原来有的房子或者父母仍旧居住在老家的房子 , 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

虽然我们不再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 但是我们有这栋房子的使用权 。 并且 , 房子仍旧是我们的个人私有财产 , 也是可以继承的 。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 我们只能在这栋房子里居住 , 而不能进行重新翻新或者扩建等等 。 这栋房子如果过了很久的时间塌了 , 那么这栋房子也就没有了 , 不再属于我们 。 与此同时 , 目前遵守国家安排来建房的农民 , 也能领到相应的补贴 , 随着地区不同金额不等 。

结语综上所述 , 农村的生活也在逐渐的整体化 , 统一化 , 农民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 农村的面貌也会在这些政策的帮扶下焕然一新 。 即使部分政策还没有竣工 , 但是各项福利政策都是为了我们生活的更加美好 , 明天更加有盼头 , 我们也可以相信在未来新农村的建设会越来越完善 。 如果自家已经建设了房子并且符合国家标准 , 那也能够按户去领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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