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崂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午山馨苑305套房源现场公示
大众网?海报新闻采访人员 杨淑淇 实习采访人员 周婉玉 青岛报道
7月27日,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1年崂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根据三个意见、五项通知相关规定,对辽阳东路260号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午山馨苑公租房项目进行配租。
根据房源情况,本次配租房源17、18、19、21、25号楼部分房源93套、27号楼212套,均为套一户型共计305套,面积区间为32㎡-60㎡不等,户型以现场公示为准。
三类家庭不在配租范围
配租范围上,本次配租面向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崂山区户籍家庭。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配租范围。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生活无自理能力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上,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市场租金分为4档。
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配租流程五步走
本次实物配租将按现场看房、申请登记、信息核查、登记家庭信息公示、计分排序、计分排序名单公示、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其中,信息核查需在申请登记后,于8月14日16:30前持抚恤定补优抚相关证件及《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到户籍所在地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缴费、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 实物|崂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午山馨苑305套房源现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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