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租房“新规”要来临,房东、租客注意啦!2021年正式开始执行
由于房价高昂,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负担得起房屋,而租房已成为大多数人的首选。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家庭租赁人数已达到约2.2亿。面对如此庞大而有利可图的房屋租赁市场,许多人都盯着这个“肥肉”。毫不夸张地说,当前的租赁市场也充满混乱:随机租金上涨,公寓“雷阵雨”以及不时出现现金套现的租赁公司,最终是由租房者承担的遭受。
为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将于2021年实施的《民法》新规定明确规定,现行的《合同法》将在租赁住房的所有方面废除。换句话说,从明年开始,将按照“新规定”处理出租房屋,其中涉及出租人和租户。一般来说,“新规定”既有对出租人的保护,也有对房客的保护。它们是人们租房和租房的重要法律依据。
1.要提前取消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根据规定,租赁各方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三十日内完成租赁登记和备案。在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合同。如果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则应至少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如果合同提前终止,建议方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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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克扣租金。为有效解决房屋租赁市场租金任意上涨,行业发展混乱的问题,《意见》提出建立房屋租赁业主体注册制度和租赁登记制度。合同;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发布制度,出租人不得单方面增加租金,不得随意扣减保证金,也不得设收费名。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内容和要求合理使用房屋和室内设施,并按时交纳租金。
3.二房东的日子或许将“不好过”了。第二个房东在租赁市场中很常见,他们对此有所作为。根据规定,如果租客获得房东的同意,则可以将房屋租给第三人。但是,应注意的是,此时房东与租户之间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此外,如果第三人破坏了所租房屋中的原始家具,第二房东还将对房东的损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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