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国有土地补偿,评估一定不能少!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法律规定有两种补偿方式,这两种补偿方式都离不开评估,很多人对这方面都不了解,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一、货币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产权置换被征收的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值均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规则评估确定。【 补偿|国有土地补偿,评估一定不能少!】
补偿|国有土地补偿,评估一定不能少!

当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现场评估完成之后,在评估报告上显示的结果,就是你房屋及其附属物品的价值了。所以我们对评估环节要格外注意!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部门确定的时间内协商确定,如果被征收人在确定的时间内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用投票确定或者摇号抽签的方式来确定评估机构。当然,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有很多起案件房屋评估机构并没有到被征收人处进行现场勘查,就直接作出了评估报告,上面的房屋价格要比周边房屋低了不少。对于这种情况,不要怕。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不满,可以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还可以申请鉴定。最终的评估结果需要双方都同意后签字才能生效,所以如果对评估报告上的房屋价值有疑问,就不要签字,一定要让自己满意后再在评估结果上签字。史律师提醒您,在房屋拆迁时,首先要关注的就是政府发布的公告、安置方案、补偿政策等,看看是否与周边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一致。另外稍微学习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与邻居们多多交流,不要遗漏了拆迁时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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