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租土地被征收,这样要补偿!

伴随农村地区的不断发展,土地征收工作在农村地区正在火热地进行中。对于农村土地征收应该怎么进行补偿政府方可能已经是轻车熟路的了,但是被征收人可能遇见还是头一次,面对土地征收这样一个全新的事物,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具体不产更应该怎么谈,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拿到自己应得的补偿呢?一定会关系到补偿的权属问题。对于土地承包者来讲,如果碰到土地征收,能够得到怎样的补偿呢?接下来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根据法规以及处理过的一些案例来进行分析。
土地|承租土地被征收,这样要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一法规清楚地表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应该提供的补偿包含:对土地的补偿、对被征收户的安置补偿、对被征收户的房屋以及土地上农作物的补偿、社保补偿等四种补偿。针对被征收户的安顿补偿、土地上农作物的补偿、社保补偿的还应该具体划分,这个取决于土地的承包关系。
土地|承租土地被征收,这样要补偿!

《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在土地承包关系中,发包方通常为村集体,承包方一般是每一个具体的村民。在实际的征收过程中,征收单位通常会把对土地的整体补偿发到村集体手上,然后通过村集体下发给每一个农户一般有承包人把土地进行出租、承包权转让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存在另外一种关系,也就是:发包人、承办人、租用人。这个时候应该确定土地上农作物的实际归属人,这部分补偿应该属于实际归属人。【 土地|承租土地被征收,这样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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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安顿补偿费用通常是对于户籍位于当地的征收户来说的,被征收人的户籍在当地,通常都应该提供安顿补偿。此外,法规中有要求,征收户能够选取用货币补偿或是产权置换两种途径。所以要是征收户想要选择货币补偿,那么村集体就应该提供相同价值的货币。史律师提醒各位注意,无论是哪一种补偿征收的最根本准则就是保证征收户的生活水准不下降,要是补偿比较少,或是补偿存在问题,征收户应该尽快利用行政复议或是上诉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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