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户口已经迁往城镇,在农村的宅基地还能确权吗?了解一下( 二 )



相对应的 , “非法取得的”就不能确权 , 比如自国办发〔1999〕39号发布后 , 对于“城市居民违法占用宅基地建造房屋、购买农房的” , 《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明确规定“不能登记” 。 也就是说 , 1999年后通过购买方式获得的宅基地 , 比如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的宅基地 , 这种情况视为“非法取得” , 相应的也就无法进行确权登记 。 除了通过购买方式非法获得的宅基地不予登记之外 , 对于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的 , 也应当收回 。 综合这方面的要求来看 , 宅基地确权的过程 , 其意义是双向的 , 对合法取得的予以保护 , 对非法取得、违法占用、违规建设、不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的则予以收回 。

确权程序是怎样的?异地宅基地申报需要哪些资料?
【宅基地|户口已经迁往城镇,在农村的宅基地还能确权吗?了解一下】对于本集体经济成员新建住房后进行确权的 , 必然要经过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审查通过报送乡镇政府、乡镇审批、验收合格、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六道程序;对于依法取得宅基地的非农户口人员 , 其住房自然不是新建的 , 因此在确权的时候就省下审批、验收等环节 , 提供的资料包括申请书、建设用地审批表、土地使用证等 , 与本集体成员提交的资料和确权程序并无两异 。

写在最后:
综上所述 , 对于户口已经不在本集体的 , 其在本村的宅基地能否确权的关键在于其取得宅基地是否具有“合法性” , 对于“继承”所得这一普遍现象而言 , 是可以依法进行确权的 , 并不存在必须收回的规定 。
当然 , 在实际操作中 , 对于继承所得的 , 可以先进行“有偿退出”的引导 , 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让其自愿退出现有宅基地 , 但一切基于“自愿” , 如果不接受有偿退出 , 依然可以正常确权 , 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

对此 , 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码字不易 , 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