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高级工的工资标准是多少 事业单位高级工岗位工资( 七 )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
■■工资分类管理的实施■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根据其功能、职责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实行工资分类管理 。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 。绩效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确定的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在事业单位新的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
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绩效工资暂按工作人员上年度 12 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 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绩效工资总量可分别高出一定幅度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应结合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 。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
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事业单位, 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 。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
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
■■正常调整工资办法■
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 2006 年 7月 1 日起, 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 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并从第二年的 1
月起执行 。(记住了哈)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 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
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 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 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 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 薪级工资不变 。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
薪级工资不变 。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 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
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
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 。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国家根据财政状况和对特殊岗位的倾斜政策,
适时调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
■■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分别为: 初中毕业生 570元, 高中、中专毕业生 590 元, 大学专科毕业生 655 元, 大学本科 毕
业生 685元, 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710 元 。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
上述人员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初中毕业生执行 1 级薪级工资标准, 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 2
级薪级工资标准, 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 5 级薪级工资标准, 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 7级薪级工资标准, 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 9 级薪级工资标准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 770 元[这个很重要]
 ,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 845 元 。明确岗位后,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分别执行 11 级和 14
级薪级工资标准 。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可提前转正定级, 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可适当高定:其中, 对在县直单位工作的高定一级,
在乡镇工作的高定两级 。
■■相关政策■
另据了解, 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 10% 。这次套改增资, 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统一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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