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多少 违约金赔偿标准合同法( 八 )


案例来源:《开封东京空分集团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终377号]
(生效裁判审判人员:汪国献、王涛、丁广宇;裁判日期: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4.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违约金
(1)出卖人未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违约金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
出卖人主张按年利率18%计算违约金,但未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而买受人认为违约金过高,故对出卖人主张的违约金予以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 。
案例来源:《广西永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冠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124号]
(生效裁判审判人员:高燕竹、江显和、杨蕾;裁判日期: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2)未交付部分货物只是造成资金占用损失,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损失
I.由于当事人双方均未提交出卖人未交付部分货物给买受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证据,一审结合全案情况认为,出卖人未交付部分货物,只是给买受人造成资金占用损失,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损失 。考虑到可调整违约金的《合同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法本意,旨在弥补损失并体现适度的惩罚,未交付部分货物的违约金以占用资金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1.3倍标准计付,较为适宜 。
II.最高法院认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延迟一日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出卖人请求减少违约金,一审法院依照《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之规定,结合买受人的实际损失和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对买受人主张的违约金按日利率0.0121%(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1.3倍)计算,该计算方式已对违约金进行调低,现出卖人请求再次降低违约金,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
案例来源:《临沧西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海晟船舶重工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84号]
(生效裁判审判人员:骆电、任雪峰、杨卓;裁判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5.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违约金
商事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原则上应予以尊重 。买卖合同中,由于买方的迟延支付影响卖方的资金周转,双方可以通过约定资金占用费的方式对卖方给予补偿 。但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为期三个月,每天每吨按6元加价作为资金占用补贴”,明显高于通常情况下卖方因延期收款而产生的损失,与买卖合同的性质不符 。二审法院根据违约方的调减申请,结合个案情况,酌情将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调减至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并无明显不当 。
案例来源:《贵州佳联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1149号]
(生效裁判审判人员:葛洪涛、马成波、孙晓光;裁判日期: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6.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计算违约金
I.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的规定,结合买受人调整违约金的请求,综合考虑买受人逾期付款违约行为的情节、过错程度以及出卖人可能获得的预期利益等因素,将“每日加价20元/吨的违约金约定”,酌定调整为以欠款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进行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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