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可就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四川多家带“青花椒”店名餐馆被诉(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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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的餐饮企业是否存在侵权风险?
听听学者和律师怎么说
封面新闻此前报道,成都一火锅店店主唐女士近期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传票显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唐女士经营的“青羊区唐记青花火锅店”,要求其停止侵犯原告“青花椒”字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拆除带有原告商标的店铺门头,并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5万元 。
11月17日,唐女士前往法院应诉,但被法院告知,原告已撤诉 。但12月6日,她得知对方公司再次起诉,目前法庭已立案 。
据不完全统计,四川已有数十家餐饮店因使用 “青花椒”商标被告侵权 。不少店铺认为,被告餐饮店大多数都经营了数年,侵权根本不合理 。目前,已有18家店主准备联合维权 。
“作为使用‘青花椒’名称的被告,可提出抗辩理由,通用名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仅使用‘青花椒’,用以表示一种特定类型的商品,属于利用公共资源和商品通用名称的合法、正当使用 。根据规定,即使有人将包含‘青花椒’字样的文字连同其他标识一起申请注册了商标,也无权阻止他人在通用名称意义上使用‘青花椒’这三个字 。”
最高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晓青同时表示,如果“青花椒”由图案和文字等共同组成一个商标,该商标有一定的知名度,且被告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与原告相同或类似,如果被告整体使用该商标的话,则只要存在混淆之虞,就有存在侵害商标权的风险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王辉律师在采访中表示,如果相关餐饮商户在“青花椒”商标被注册前就已经使用这个名称,那他们在原使用范围内可以继续使用,不构成侵权 。

商标局:可就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四川多家带“青花椒”店名餐馆被诉


原“青花椒鱼火锅”店铺去掉“青”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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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公司是否涉及恶意诉讼?
律师:如认为恶意抢注商标
可收集证据抗辩
据天眼查平台显示,上海万翠堂2021年11月9日起至今,已经以商标权侵权纠纷为由起诉9家餐饮企业 。这家注册资本56余万元的企业成立于2013年,主要经营范围为小型饭店(不含熟食卤味),酒堂饮,餐饮管理等 。
上海万翠堂是否涉及恶意诉讼?封面新闻采访人员此前曾联系到该公司,其表示:“我们的商标合理合法,有人侵权,自然采取相关对策 。”同时,采访人员还曾向为上海万翠堂注册“青花椒”商标的上海段和段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求证,对方工作人员表示,“青花椒”商标是客户申请,由商标局审批,相关诉讼和段和段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无关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商标已申请通过,那就赋予商标持有人相关权利,也包括对其认为侵犯自己商标权的主体提出诉讼 。
滕立章认为,如果上海万翠堂正常维护商标的合法权益,就很难说其为不合理,也难以认定其属于恶意诉讼 。“人民法院在裁判时一定是有充分的理由认定上海公司(上海万翠堂)应该胜诉的,除非有其他证据证明上海公司(上海万翠堂)存在伪造证据等恶意行为 。”
但多年坚持对“恶意维权”“陷阱式维权”进行公益性应对诉讼的滕立章也建议,知识产权应当予以保护,但应当合法、合理、有度 。此次,如果使用“青花椒”的店家认为上海万翠堂恶意抢注商标,或者认为自己是合理使用,可以依法收集相关证据,进行有效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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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公共性如何界定和维护?
学者:对包含通用名称的注册商标
至今缺少系统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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