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最新司法解释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 三 )


另外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 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非法获利达到50万元以上 , 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违法实例:
【城镇居民胡某、王某为建养殖场和自住房 , 先后从某村民小组购买该村集体自留地、耕地 , 非法占用11.35亩 , 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 。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胡某、王某拘役6个月 , 并处罚金5000元 。】
城镇居民胡某伙同赵某(另案处理)先后从某村民小组购买该村集体自留地一块 , 从村民程某处购买耕地一块 , 从村民饶某处购买菜地一块 。随后 , 王某受胡某及赵某雇请 , 用货车拉废土倾倒于该三块地 , 并将其连同浇灌用的三条水沟及道路全部覆盖 。后王某雇请铲车司机宋某将该三块地推平整 , 从而形成一块面积为5565平方米的地块 。
胡某、王某又从村民吴某处购买到一块面积为2151平方米的耕地 , 也进行了平整 , 并开始在该地上建房 。后因用地管理部门查处 , 二人新建的两幢房屋仅下好基脚后停工 。
经用地管理部门现场勘察 , 以上两处土地共计11.35亩 , 均已填埋风化石 , 深度48厘米~80厘米 , 部分土地已兴建钢筋混凝土房屋结构 , 耕作层已遭破坏 , 上述耕地确已无法耕种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胡某、王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 非法占用耕地11.35亩 , 数量较大且造成耕地大量毁坏 , 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 遂判处胡某、王某拘役6 个月 , 并处罚金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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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 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擅自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 属于非法占地行为 , 对建设主体依照《土地管理法》第77条、78条等有关规定处罚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 发包方有权制止 , 并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
违法实例:
【村民黄某占用自家承包的耕地建房 , 在用地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后拒不执行 , 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最终用地管理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拆除了其建在自家承包地上的房屋 。】
村民黄某 , 未经有关部门审批 , 擅自在承包的耕地且属滑坡地带上建房居住 , 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 且该房修建于地质灾害的滑坡地带 , 下临省道公路 , 给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及行人安全造成威胁 。当地用地管理部门依法对黄某作出自行拆除房屋 , 恢复土地原貌的行政处罚 。
在法定期间内 , 黄某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 。当地用地管理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审查 , 法院裁定准许了该申请 , 并依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黄某发出了强制执行通知书 , 张贴了执行公告 。
考虑到本案执行标的为不动产 , 强制执行行动采取法院主导 , 土地、路政、交通部门及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有关负责人员参与执行工作的方式开展 。执行人员认真清点财物 ,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被执行人的损失 , 将其房屋的门窗等附属设施先予拆下并逐一登记后搬移至指定地点妥善保管 , 然后施行拆除工作 。最终 , 拆除工作圆满完成 , 被非法占用的土地得到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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