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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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有关学校:
为更好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入学规定
(一)科学划定招生范围
各区市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辖区内在园幼儿、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等多种因素,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 。学校招生片区(范围)确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 。根据招生入学情况需要对招生片区(范围)进行调整的,要进行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增强调整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已实行积分入学的公办小学仍按原政策执行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限于审批地 。其中,市内三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市内三区作为一个整体区域;其他区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区域由所属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2021年招生区域等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经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跨区市招生,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围 。实行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教育集团小学、初中可以采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 。
(二)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按计划招生 。各区市要根据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情况合理核定学校招生计划,并根据生源情况、在校生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有关要求,坚持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服务)方式提供的原则,统筹研究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计划 。严禁学校未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超计划招生 。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适龄儿童人数变化、学校学位供给情况的预测分析,对于出现学位紧张的片区,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 。招生班额小学一年级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不超过50人 。
2022年,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2.8万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9.3万人 。市教育局部分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各区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方案 。面向学校所在区市招生的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协议管理学校)招生纳入所在区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坚决杜绝掐尖行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以转学代替招生,除足球后备人才外不得进行其他特长生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 。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 。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做好幼小衔接 。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
(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1.强化控辍保学责任 。各区市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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