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在校大学生被临沂警方抓获!( 二 )


网上曾经有条新闻:一男子到派出所报案称:有警察让他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他怀疑自己遭遇电信诈骗 , 并让民警查下自己“犯了啥事” 。经查,该男子把银行卡提供给涉嫌诈骗的公司使用 , 并从中获取“好处费”,被网上追逃 。
最近这类“不知道自己犯了啥事”的新闻,出现频率越来越高 。可见法治意识淡薄是多数人触犯帮信罪的重要原因 。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并没有直接参与作案 , 甚至根本意识不到自己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还有更大一部分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卡反正不在我手里,钱也不是我自己转的,不关我的事 。
但事实上,他们极有可能已构成违法,并需要承担违法责任 。
因此,为了远离法律“雷区” , 下面的内容大家务必认真看,在生活中也一定要避免做出以下行为:
这本质上是网络黑灰产业链为了借用普通用户身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逃避监管追踪而布设的陷阱 。用户如果明知用于不法用途,却仍然租售微信号,就有很大概率涉及“帮信罪” 。
02帮人刷单走流水
这种行为能帮骗子把骗来的资金进行“洗白”,是构成“帮信罪”的常见行为之一 。
03帮助犯罪分子拉微信群
帮助骗子建群并最终导致诈骗成功的人 , 本质上已经成为犯罪成员,为贪图小利而害人害己 。
04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
只要你出借的物品能够帮助犯罪分子进行支付结算,你就是“帮信罪”的打击对象 。
05为诈骗犯罪集团提供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比较常见的是架设GOIP设备,为诈骗人员拨打诈骗电话开“后门” 。参与其中的通常是大学生、科技公司技术人员等 , 这些本该前景光明的年轻人,因为一时之利,背负罪名与骂名 。
在反诈这条路上,扮演最重要角色的不是国家 , 不是反诈民警,而是全体公民自己 。希望广大青年人能树立合理的劳动取酬、量入而出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 , 杜绝以任何理由出租、出售 , 切莫因为贪图蝇头小利,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
【两名在校大学生被临沂警方抓获!】来源|平安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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