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票据课堂!关于合法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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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合法持票人
合法持票人是指依法持有票据的人。根据统一票据法第16条规定,经背书而取得汇票,背书是连续的,则取得汇票的人就是合法持票人。

狭义上的合法持票人主要是指通过合法的票据行为占有票据之人,是票据上的持票人。广义上的合法持票人,是指通过合法的票据行为、普通民事行为取得并持有票据之人,如通过发行、善意取得、赠与、继承、公司分立合并等方式取得票据的持有人。

二、合法持票人具备的条件
我国票据法第10条、第12条规定,我国票据法上的合法持票人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1,取得票据时必须付有对价。给付对价并不要求一定要与票据金额的价值相当,而且可以以多种形式来支付,例如实物、劳务、智力成果等。如果持票人取得票据时没有给付对价,则权利就要受到前手的限制,不得享有优于其前手的权利,不能成为正当持票人

【 人民法院|票据课堂!关于合法持票人】2,取得票据时主观上应当具备善意。这里的善意,是指持票人在取得票据时,对从票据外观无法察觉的瑕疵,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的主观心理状态。与取得票据时明知票据存在瑕疵的恶意以及怠于审查而不知道瑕疵存在的重大过失相对应。

3,取得票据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三、如何有效保护持票人合法权利?
票据补救指在票据权利人因某种原因丧失对票据的实际占有,使票据权利的行使遭到一定障碍时,为使权利人的票据权利能够实现,而对其提供的特别的法律救济。补救措施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提起诉讼。

1挂失止付

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
①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②支票;
③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④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如果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2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失票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的一种非讼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票据种类: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丧失的,持票人可以申请公示催告。

3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票据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失票人为行使票据所有权,向非法持有票据人请求返还票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资料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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