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劳动法,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什么颁布( 二 )


中国人民劳动法,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什么颁布


4,我国劳动法中有规定要正式工作后交压金吗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不合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求职者费用 。当然不符合了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压一个月的工资绝不是《劳动法》的规定,相反却是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2、由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8小时/日,40小时/周,20.83(计算工资是为21.75)日/月工作制,因此每周至少应有两个休息日 。即使周六上班并不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但属于加班,应支付《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不合理 。还有就是每周都必须有休假,如不给休假应按劳动法规定的发放加班工资 。1、公司压一个月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2、每周应该安排不少于2天的休息时间 。同意楼上6,中国劳动法有规定员工提出不干当天结清工资还是过多少天在结清工劳动者按规定提出辞职,不会影响结清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用人单位应在十五日内结清工资并办结离职手续 。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支付令: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经过形式和实质审查,认为符合条件,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 。支付令应记明以下事项: (1)债权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债务人应当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的种类、数量; (3)清偿债务或提出异议的期限; (4)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的法律后果; (5)诉讼费用的承担 。支付令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支付令应向债务人本人直接送达,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留置送达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未于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则支付令生效 。生效的支付令与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产生同样法律效力 。如果债务人拒不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口头异议无效 。在人民法院发布支付令以前,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撤回申请并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将列为竞业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将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列为竞业限制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将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列为竟业限制人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针对的是离职人员 。竞业限制针对员工的限制为离职2年以内 。单位对竞业限制人员在离职后必须补偿,而不是在职期间支付保密费 。竞业限制以单位支付补偿金为生效条件,补偿金不明的,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补偿金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 。用人单位可以将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列为竟业限制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以下人员可列为竞业限制人员: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你好 。一、“保密协议”是职工到用人单位后因为职位特殊而签订的合理协议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8,合同工工作满10年用人单位无条件将其转正劳动法有这条规定吗没有 。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满10年,就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现在没有转正的说法 。全部是合同制 。转正的概念并不准确,准确的说,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十年以上,且劳动者本人同意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长期劳动合同.不知道你说的转正,是不是转成公务员.如果是,你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才能转正.如果是试用期转正.按国家规定,你实际上早转正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你可以向单位要求实行同工同酬来保障你个人权益.1、合同工转正那是计划经济的产物 。现在已经没有这种说法了,签订劳动合同的,统一都称为劳动者,适用劳动法规定是平等的,没有转正之说; 2、如果勉强一点说,转正也只有试用期满转正了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中的工作满10年是指连续工作满十年,中间是不能有间歇的;连续工作满十年,不是无条件转正,而是视为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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