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奋人心的温州龙舟文化( 三 )


在乐清参加划水龙的住户 , 叫“水龙户” , 一个水龙户的集体叫“水龙众” , 水龙众的所在地叫“水龙地” 。有的自然村甚至以这种划分作为举办某些公益事业或承担某些社会义务的独立单位 。每年划水龙都有为首的人 , 俗称“首事”或“头家” , 由水龙户轮值或拈阄推举 。
水龙户都按丁或按户出钱 。参加划者都有补贴 , 如乐成镇每人每天一斤猪肉 。凡水龙户有新婚 , 生头胎男孩、兴造房屋和中举授官以及科举废后的大、中学校毕业等喜事 , 都以水龙名义致贺 。被贺的要有一条红绸或红布系于“龙颈” , 俗语称“挂红” , 而且还有“香金”和食品礼物 。
旧时陋俗 , 有些水龙 , 往往盗伐樟树或偷取“树坦”(木行)最长杉木 , 以致发生诉讼纠纷 。在乐清县西 , 大的自然村都有好几只龙船 , 称“地团十只龙”或“南宅七只龙” 。(乐清最大的龙舟赛事在北白象 , 每次都有上百只龙舟参赛-自发性质)如乐清白石镇的小隐湖 , 每年该日 , 全区有一百多只龙船汇合竞赛 , 并备有锦旗悬赏夺标 , 男妇老幼 , 观者如堵 。
有的地区 , 如瑞安马屿一带 , 不自制龙船 , 在端午以前 , 扣住江面上的运输船 , 用缆绞起来 , 当作龙船 , 按日给船户银米 , 三天后放行 , 如果头号胜 , 不但优待船家 , 酒肉丰盛 , 并且还有特别赏钱 。但温州那些地处山区和半山区 , 多旱地 , 少水田 , 无河港的地方 , 端午无划龙舟之俗 。
划龙船本是民间一种娱乐活动 , 过去由于旧社会恶习相沿 , 常因“构怨之村 , 则藉赛舟之名 , 彼此武斗 , 伤命涉讼者往往而有” 。这就是现在政府不大提倡龙舟赛的主要原因 , 现在械斗的现象也越来越少 , 由于外出经商的人太多 , 龙舟赛的规模大不如以前 , 政府应该加以组织和引导 , 而不是采取盲目的废止 , 这是一种可笑而可悲的“懒政” , 以免这项传统的民俗活动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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