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评估机构可以由拆迁方指定的么

现实生活中,随着补偿协议的下来,征收补偿的金额也明确了,可这补偿协议里的补偿金额谁来评估的呢?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跟大家聊聊征收补偿评估机构的指定。确定评估机构:(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首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注意:法律将协商放在评估机构选择方式的第一顺位,对于未经协商就直接采取其他方法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所做出的评估报告在诉讼中不予采纳。【 西北政法大学|评估机构可以由拆迁方指定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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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被征收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就选定评估机构进行协商,或者虽经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原则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实践中常常出现直接由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的状况,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应该注意行使自己的权利。史律师在此提醒大家:拆迁无小事,法律来护航。如果在生活中大家有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及时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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