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住建部发文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

住建部|住建部发文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

8月31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提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 防止大拆大建问题;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 , 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 , 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 , 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 , 加强修缮改造 , 补齐城市短板 , 注重提升功能 , 增强城市活力;鼓励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形式 , 建设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加强蓝绿灰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 。
针对城市更新行动中产生的有关新的城市问题 , 《通知》明确 , 坚持划定底线 , 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 。 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 , 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 , 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 , 倡导利用存量资源 , 鼓励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 , 改善设施设备 , 提高安全性、适用性和节能水平;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 , 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 , 鼓励探索区域建设规模统筹;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 , 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 , 改善居住条件 , 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 , 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 , 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 改善公共环境 , 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 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
同时 , 《通知》提出 , 坚持应留尽留 , 全力保留城市记忆 。 保留利用既有建筑 。 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 , 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保持老城格局尺度 , 鼓励采用“绣花”功夫 , 对旧厂区、旧商业区、旧居住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 , 严格控制建筑高度 , 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延续城市特色风貌 , 加强城市生态修复 , 留白增绿 , 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
此外 , 《通知》还强调 , 坚持量力而行 , 稳妥推进改造提升 。 加强统筹谋划 , 探索适用于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 , 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 , 不得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开展城市更新;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 , 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 , 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 , 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加快补足功能短板 , 鼓励建设完整居住社区 , 完善社区配套设施 , 拓展共享办公、公共教室、公共食堂等社区服务 , 营造无障碍环境 , 建设全龄友好型社区;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 鼓励近自然、本地化、易维护、可持续的生态建设方式 , 深入优化竖向空间 。
中国建材报记者:张玲玲
责编:刘璇 张文斋
校对:张健
监审:王怡洁
【住建部|住建部发文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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