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获华为加单,华为和富士康合作好不( 六 )


02 富士康IPO能过会吗?
富士康的IPO操作节奏有点极限,2015年3月6日成立,2018年2月12日递交招股书,算算时间还未满三个年头 。
你知道申报主板上市,必须满三个会计年度,然而富士康成立至今连三个自然年都未满 。为什么不能再等等,哪怕1个月就满了三个自然年,而是直接在招股书注明“公司经营时间未满三年,公司已就前述情形向有关部门申请豁免” 。
“未满三年”经国务院豁免,然后成功上市的案例不是没有,但多见于国有企业:招商证券(600999.SH)、中国建筑(601668.SH)、中国中冶(601618.SH)、中国国旅(601888.SH)、中国北车(601299.SH)、中国化学(601299.SH)、中国西电(601179.SH)、中国一重(601106.SH) 。
除了成立三年时间不满足,富士康身上还有一大推行政处罚,受海关、国家税务及出入境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共计15笔 。
首发管理办法规定写明了: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不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
犯了1条就不让上市,何况是15条,等等,除了收行政处罚还得“且情节严重” 。我想,这就看怎么解释,怎么量化了吧 。
同样需要动用解释权,抠字眼的瑕疵,还有富士康的同业竞争 。
按惯例,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最后的解决方法,一般是注销或者合并了事 。然而富士康招股书的解决思路很清奇:承诺不做同业竞争,即:业务的区域不同,承诺只在巴西开展;业务服务下游客户不同,承诺逐步消除 。
一句话解释“承诺”——承认鸿海精密各子公司从事相同的业务,但坚决不承认构成同业竞争 。
实际上富士康是想通过抠字眼,钻《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51条52条53条的空子,究竟什么是同业竞争,相同业务是否构成同业竞争,这些都是可以合计一二的 。
如果普通公司这样做,当然不会有好下场,但是轮到富士康就不好说了,为什么呢?
基于两岸兄弟一母同胞、血浓于水的大局观,你懂的;
基于富士康这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上市后,给其它外资优质公司的示范效应;
基于富士康等待短短1个月,就能规避成立不满三年的显著瑕疵,然而还是不管不顾的递交IPO申请,寻求有关部门豁免 。
如是,乐观者认为富士康必然过会,而且速度会非常快 。那么让我们畅想一下,富士康成功上市后,又是一番什么样的场景,它在图谋什么?
03 富士康欲去掉Apple光环
富士康让人熟知的,除了工人跳楼事件,就要数苹果代工厂的基因 。
你知道,位于郑州的富士康工场,已经成为了苹果手机生产的主要基地 。2017年富士康正履行订单的前三位均来自苹果,30.27亿美元、26.32亿美元、18.76亿美元 。对苹果的依赖远超过其它客户 。
但即使这样,富士康还是要努力摆脱苹果的巨大影响 。否则,其永远无法成为一家伟大公司,这既有有长远的考量也有短期的忧虑 。
从长期来看,代工业务在技术维度上,很难建立起统治性的优势,难以形成议价权 。2017年富士康的毛利率仅10.14%,赚的都是些辛苦钱 。当然,如果维持目前81%的负债率,短期来看ROE也相当厉害,也不失为一架赚钱机器 。
但长期呢?资本市场已经用估值给出答案 。富士康母公司鸿海精密目前市值517亿美元(折合人民币3257亿元),PE仅11.16 。难获高估值势必难以有效融资,难以有效融资就别谈转型,所以说本次IPO是关键的一步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