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地|出生公证书如何办理?

出生公证书是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
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办理入籍手续等,是出国人员必备的公证书。办理出生公证除了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还需要提供父母的身份信息、结婚证/离婚证等。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
但大部分申请人可能都在异地,甚至有些是在国外,无法到其出生地公证处进行公证,而现居地公证处又比较严格,对申请人户籍有要求,需要提供当地居住证等。
出生地|出生公证书如何办理?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
2.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如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若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3.申办出生公证的证明(由申请人档案所在的单位人事部门加意见,加盖公章)
4.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
5.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如无出生证,视情况提供反映出生事实的其他证明资料,如独生子女证、住院分娩资料、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资料(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印章)、计划生育服务证等;
6.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出生地|出生公证书如何办理?

办理所需时间:
一般情况下3-5个工作日,如需双认证的,一般为15-20个工作日左右。
【 出生地|出生公证书如何办理?】注意事项: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对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
3.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
4.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
5.公证处只能为在我国出生的我国公民或外国人办理出生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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