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汪小菲在唐山买房10年没办下房产证,一审获赔8400余万( 二 )


【温州|汪小菲在唐山买房10年没办下房产证,一审获赔8400余万】另外 , 唐山市中院还认为 , 在一般情况下 , 购房人就合同解除并无期待利益损失 , 站在利益平衡的角度 , 惩罚性赔偿的金额不宜过高 。 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 , 法院认为赔偿金为已付购房款的0.2倍即足以体现惩罚性 , 判令城投公司支付赔偿金1408余万元 。
天眼查APP显示 , 2021年9月27日 , 该案二审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 上诉人为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案号为(2021)冀民终502号 , 目前尚未判决 。
有重庆房地产业内资深人士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看 , 汪小菲这笔投资没输 。 唐山南湖休闲美食广场 , 2011年建筑面积8429.03平米 , 每平方米8265.2元 , 总价6966余万元 。 从一审判决看 , 汪小菲拿回房款和获得赔偿合计有8476余万元 , 算下来每平方米1万余元 , 如果二审判汪小菲赢 , 相当于汪小菲在10年后 , 以每平方米1万余元的单价 , 卖掉了8400多平方米体量的商业收回了现金 。 从投资角度看 , 俏江南投资6966万元 , 经历10年收回8476万元 , 肯定是不如预期 。 但在当下的商业环境下 , 商业体在贬值 , 而这么大体量的商业体变现是比较困难的 , 从某种意义上说 , 他也不算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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