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一般当地的习惯如何,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
57.2 包干项目明细表
为提交根据60.1款规定的报表,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
交包含在标书中每一包干项目的明细表,该明细表应得到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
暂定金额
58.1 “暂定金额”的定义
“暂定金额”是合同中包含的一项款额,在工程量清单中以该名义列出,供工程任何部分
的施工或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供应,或供不可预见费之用,这项金额可按监理工
程师的指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 。承包人只有权得到包括本款规定由监理工程
师决定的与上述暂定金额有关的工程、供应或不可预见的费用额 。监理工程师应将据本条作
出的任何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
58.2 暂定金额的使用
对于每一项暂定金额,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指令由下列人员把这种金额用于工程施工,
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
(a)承包人有权得到根据第52款规定决定的与上述相应价值的金额 。
(b)由下文中定义的指定分包人 。为此而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应根据第59.4款确定并支付 。
58.3 凭证等的出示
除了是按投标书列出单价或价格作价的以外,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出示有关暂定金额
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单与收据等 。
指定分包人
59.1“指定分包人”的定义
可能已由或将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所指定、选定或批准的进行合同中所列暂定金额的工
程的施工或供应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所有专家、供货商以及其他人员,以及按合
同条款规定,要求承包人将任何工程分包给他们一切人员,在从事这些工程的施工或供应货
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过程中,均应视为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并在合同中称为“指
定分包人” 。
59.2 指定分包人:对指定的反对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应要求承包人,或认为承包人应有任何义务雇用承包人有理由反对
其雇用的任何指定分包人或雇用任何拒绝按下述规定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a)分包人将对承包人负责执行有关工程,供应货物、材料、工程设备和服务的分包合
同的内容,其对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同于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对业主的义务和责任 。指定分包
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在上述义务与责任方面不受伤害,并使之免于承担任何由于分包人未
能履行上述义务或未恪定述职责而造成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失赔偿费、诉讼费、
指挥和其他开支 。及
(b)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指定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和服务人员
的过失造成的损失,并保障承包人避免分包人或其所属上述人员对承包人为施工提供的任何
临时工程的违章操作,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上述索赔要求 。
59.3 设计要求应明确规定
如果要提供与任何暂定金额有关的服务,包括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或要装入永久
工程的任何工程设备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则这种要求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并就包括在
指定分包合同中 。指定分包合同应规定,提供上述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
免于承担上述事项,以及任何由于指定分包人的违章或失职引起的一切索赔、起诉、损害赔
偿费、诉讼费、指挥费和其他开支 。
59.4 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
推荐阅读
- 4篇 2017工程招标合同
- 水利工程合同3篇
- 工程居间合同3篇
- 工程建设合同范本4篇
- 3篇 2017工程分包合同
- 4篇 2017工程勘察合同
- 4篇 2017建设工程合同
- 3篇 2017工程监理合同
- 4篇 2017工程项目合同
- 设备工程合同3篇
